2008年5月13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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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欠钱不还却频频光顾宾馆酒店,义乌法院让执行悬赏公告“跟”进宾馆酒店
楼宇电视全天滚动播放“老赖”信息
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季东勤

  本报讯 “义乌市人民法院公告……社会各界对被执行人的下落和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进行举报,提供有效执行线索的,悬赏人民币1000元。”这则公告这些天昼夜在义乌市的许多宾馆、酒店、超市的楼宇电视中滚动播出。和传媒公司合作,在人流量最多的公众场所曝光“老赖”,征集执行线索,这是义乌市人民法院最新的执行措施。
  楼俊明,沪江路58幢402室,标的65万元及利息等;朱婷婷,后宅街道遗安村,标的40万元及利息等;吴子勇,稠江街道龙回村,标的170万元及利息等……从4月30日开始,11名被执行人的身份和住址情况在义乌市的伊美酒店、家友超市、锦都宾馆等地的楼宇电视广告中曝光。十多天来,这则同样的执行公告在义乌市60多个公共场所的楼宇电视中24小时滚动播出。首批曝光的11名被执行人未履行的执行款共计2004万余元,最多的上千万元,最少的也在几十万以上。
  在这则曝光公告中,义乌市人民法院同时承诺,如果有人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最少可获得奖励1000元。
  “这则公告播出后反响强烈,被执行人倒霉了,看到公告的人都议论纷纷,都认为这样被曝光是很失面子的。”义乌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应军说。
  之所以采取这样的执行措施,首先是因为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231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其次,应军告诉记者,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了解到,有些被执行人虽然欠着巨额执行款不履行,却经常光顾宾馆、酒店,所以曝光自然也应该跟踪到这些地方。
  义乌市人民法院借助楼宇电视曝光被执行人的做法是与运科数码分众传媒有限公司合作的,曝光的费用由法院承担,而悬赏奖励则有申请执行人自愿承担。应军说,当时法院决定采取这项措施后,申请执行人一片叫好,纷纷要求加入悬赏执行的行列,将自己案件的被执行人曝光。
  而这首批被曝光的可谓是超级“老赖”。应军介绍说,首批选择给予曝光的11个被执行人都是执行标的比较大,并且据初步调查都有一定履行能力,却逃避执行的,甚至有的还有赌博行为。
  目前楼宇悬赏执行公告还没有直接收效,不过这批公告时间将持续4周。本报还将作跟踪报道。